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原料法令适用问题的函

发布时间: 2025-04-06 23:08:23 来源:厂区环境

  来函所述瑞可旺丰年虫等产品归于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中单一饲料以外的饲料原料,不归于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法令》(以下简称《法令》)调整的饲料规模;出产、运营上述产品的,不适用《法令》。

  来函所述瑞可旺丰年虫等产品归于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中单一饲料以外的饲料原料,不归于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法令》(以下简称《法令》)调整的饲料规模;出产、运营上述产品的,不适用《法令》。

  你局《关于对瑞可旺丰年虫等产品怎么定性和处分的 请示》(甬农〔2015〕16号)收悉。经研讨,现答复如下。

  来函所述瑞可旺丰年虫等产品归于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中单一饲料以外的饲料原料,不归于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法令》(以下简称《法令》)调整的饲料规模;出产、运营上述产品的,不适用《法令》。